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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个内地城市将开办新疆高中班

2000-04-08 来源:光明日报 汪大勇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6日电教育部今天在京召开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会议,部署2000年内地有关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工作。

根据国务院的决定,教育部日前下发《关于内地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实施意见》,安排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南京、杭州、深圳、大连、青岛、宁波、苏州、无锡等12个城市从2000年起开办新疆高中班,学制4年,每年招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1000人。内地新疆高中班采取异地寄宿制方式办学,实行定点、包干负责制。学生毕业后,按国家有关政策,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。

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今天的会议上指出,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,是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、加强智力支援新疆的迫切需要,也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、增强民族团结、维护祖国统一的现实需要。他希望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,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,确保今年9月开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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